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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度省级工程研究中心(工程实验室)建设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06-08 浏览次数:25

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,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,现将2017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(工程实验室)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今年我省工程研究中心(工程实验室)重点围绕我省“十三五”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新兴产业集群培育的重点领域,依托大中型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进行建设。

二、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(工程实验室)除了符合《河南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外,还应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,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,构建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。

(二)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。

(三)地方政府已有明确的财政资金支持计划或安排。

(四)创新平台总人数不低于40人,其中专职科研人员不低于20人;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,研发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;有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行业标准制定经历等。

三、请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(工程实验室)申报材料(编制提纲见附件1、附件2),经认真审查后,于2017626日前将申请材料(一式三份附电子版)、承担单位出具的材料真实性声明以及推荐文件报送科研部。

 

电话:0373-73757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