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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科研
关于开展2017年度成果收集和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12-15 浏览次数:162

为准确、高效的完成2017年度成果收集和信息统计工作,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填报,确保统计工作按时、准确完成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登记范围  

2017年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、专著(包括教材、著作和译著),已立项的项目,获批的平台,被采纳的科研报告,得的成果奖励知识产权、新药证书,开展的学术交流活动等信息。

二、登记要求

1.  各单位统一组织成果登记、审核,科研部不接收个人提交材料

2.  一个成果只能登记一次,包括通讯作者的成果。

3.  各单位报送材料如下:

1)成果和信息统计简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;

2成果和信息登记电子版及质版1份;

3登记成果、信息材料1份,具体如下:

 ①论文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、期刊目录页、论文页、期刊网收录检索页和PDF全文电子版,SCIEI  等论文另提供收录证明原件;

 ②专著学术专著提供原件;

 ③项目提供合同(横向项目或立项文件或任务书(纵向项目);

 ④被采纳的调研报告提供PDF格式调研报告全文、采纳证明原件;

 ⑤知识产权提供知识产权名称、编号、完成人、完成单位、完成日期等信息的证书页

 ⑥鉴定成果:鉴定成果提供鉴定证书封面、完成人员页、专家组鉴定意见页;

 ⑦成果奖励获奖成果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;

 ⑧新药:提供新药证书

 ⑨平台:提供平台批准证明文件;

 ⑩学术交流活动:学术讲座提供讲座现场照片和新闻报道截图,主办的学术会议提供会议现场代表性照片或批复文件,校外学术会议提供邀请函或参会照片。

4)所有材料统一放入档案袋中,统计简表和登记表纸件需各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,登记科研信息纸质版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,否则视为无效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请各单位于  20171226日中午12点前,将材料报送科研部。  

联系人:袁会峰,7375732

、其他

1.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认真审核,确保报送的材料真实、可靠。如有差、漏,由各单位负责。

2.对于弄虚作假、蒙混过关填报信息的个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.

3.各单位科研秘书或负责人须认真审核教师个人填写的信息,确保信息填写准确、完整。对于不负责任、审核错误率高的责任人将进行通报批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