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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12-05 浏览次数:458

为了做好2018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和业绩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统计内容

凡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、著作、已立项的纵向项目、横向项目、获批的平台、成果获奖、知识产权、国家或行业标准、被采纳的科研报告、新药证书、开展的学术交流活动等成果、信息。

二、成果的起止时间

2018年1月1日—2018年12月31日。

三、统计要求

1.各单位统一组织成果登记、严格审核后,集中提交。

2.一个成果只能登记一次,对于跨单位的各类成果,限由第一作者单位申报,包括通讯作者的成果。

3.各单位需报送材料如下:

1)统计简表(附件1)电子版及纸质版各1份;

2)成果登记表(附件2)电子版及纸质版各1份;

3)相关支撑材料,具体如下:

①论文: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、期刊目录页、论文页、期刊网收录检索页,(核心以上论文另需提供PDF全文电子版),SCI、EI 等论文需另提供收录证明原件;

②著作:提供原件及电子版PDF格式(包括著作封面、版权页,前言(出版说明)、后记、著作主要目录、作者贡献页等);

③纵向项目:提供立项文件或任务书原件及电子版PDF格式;

④横向项目:提供合同原件及电子版PDF格式、到账凭证等;

⑤获批平台:提供平台批准证明文件原件及电子版PDF格式;

⑥成果奖励: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及电子版PDF格式;

⑦知识产权:提供证书原件及电子版PDF格式;

⑧标准:提供原件及电子版PDF格式;

⑨鉴定成果:提供鉴定证书封面、完成人员页、专家组鉴定意见页等原件及电子版PDF格式;

⑩被采纳的调研报告:提供采纳证明原件及电子版PDF格式调研报告全文;

⑪新药:提供新药证书原件及电子版PDF格式;

⑫学术交流活动:提供电子版,内容包括讲座现场照片和新闻报道截图,主办的学术会议提供会议现场代表性照片或批复文件。

4)所有材料统一放入档案袋中,统计简表和登记表纸件需各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,登记科研信息纸质版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,否则视为无效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请各单位最晚于 2018年12月14日中午12点前,将材料报送至科研部。

联系人:袁会峰,7375732

五、其他

1.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认真审核,确保报送的材料真实、可靠。如有差、漏,由各单位自行负责。

2.各单位科研秘书或负责人须认真审核教师个人填写的信息,确保信息填写准确、完整。据以往经验,对于审核错误率高的责任人将进行通报批评。